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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程序怎么走离婚后的财产分割:未处理可以再次起诉吗?

  在现代社会中,离婚似乎已不再是一个禁忌的话题,然而,随之而来的却是一个个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。想必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:如果在离婚后,发现对方名下还有共同财产,我还可以再次起诉吗?这个问题在现实中往往伴随着诸多争议,本文就此展开讨论。

  事件回顾:何某与田某的离婚案件在2020年12月,何某和田某选择离婚,那时双方未曾分割共同财产。时隔一年后,在2022年6月,田某向深圳法院起诉请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,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。

  然而,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。何某后来发现,田某名下还有一套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的房产(价值31万元)、公积金账户余额8.33万元,以及终生寿险保费3.6万元。何某认为这些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理应分割,但田某却拒绝支付。这时候,何某又一次诉至法院,要求重新分割。

  法律角度:是否可以再次起诉?在这种情况下,填补法律的空白是至关重要的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存在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共同财产的行为,另一方便有权利在发现后向法院提出诉讼,请求重新分割。即便一方已经在此前提起过诉讼,针对没有在判决中涉及的财产再次提起诉讼也并不构成重复起诉。

  新邵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,明确指出,尽管何某与田某之间曾由深圳某法院裁决,但判决所涉及的财产并未包括何某所提及的新发现财产,因此何某的请求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,法院依法支持了其请求。

  法院判决结果经过审理,法院确认田某的邵阳房产是在婚前出资购买,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,因此何某无法主张分割。另一方面,关于公积金的分割,法院审理时将双方各自的公积金余额进行抵扣后,要求田某向何某支付3.08万元。同时,田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保的终生寿险,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法院支持了何某要求分割这部分保险费的请求。最终,法院判决田某需支付何某共计4.88万元的财产分割补偿款。

  法官解读:再次起诉的条件与时效值得注意的是,法官在此案中也提醒大家: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相关条款的规定,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,便可以请求法院再行分割。在这种情况下,诉讼时效为三年,从发现之日起计算。如果发现离婚时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,也能向法院提出请求。这一点对广大离婚后的人们来说,无疑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。

  结语:情感与法律的交汇离婚是一项涉及两个人生存、未来甚至下一代的重大决策,在涉及财产分割时,法律与情感更是牢牢交织在一起。经历了离婚的痛苦,很多人希望能在后续的过程中得到应有的权益,诉诸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,是向前迈出的一步。也许不只是在这个案件中,在我们的生活中,都可以借由法律的帮助,找到的不仅仅是财产的公正,更是内心的平静。

  所以,若你身边的朋友在经历类似的情况,不妨提醒他们,从法律的角度出发,保护自己的权益,这正是明智之举。毕竟,生活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,懂得与法律握手,才是对自己最好的负责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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